bānshì

颁示

bān shì

ㄅㄢ ㄕˋ

頒示

释义
  1. 颁布告示。 make public;
    颁示国人。
  2. 发布;通告。谓公布出来,使人知晓。
    宋•袁褧 《枫窗小牍》卷下:“宜付史舘,颁示天下,賫卷中使则 焦楚鍠 也。”清•夏燮 《中西纪事·猾夏之渐》:“续增若干款,颁示各省督抚将军遵照办理。”《清史稿·后妃传·文宗孝钦显皇后》:“两太后以 文宗 赐 同道堂 小璽铃识,仍以上旨颁示。”
  3. 谓赐给观看。
    宋•范仲淹 《与韩魏公鈐书》:“又颁示北岳碑,真雄文健笔,高古相称。”宋•曾巩 《史馆申请三道札子》:“德音行事,外廷有所未闻,及自来更有纪述,发明文字,藏在宫禁者,欲乞特赐颁示,以凭论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