踏歌

tà gē

ㄊㄚˋ ㄍㄜ

释义
  1. 传统的群众歌舞形式。古代很多民族都有。共同的特征是集体性,参加者围成圆圈或排列成行,互相牵手或搭肩,上身动作不多,主要是脚下的舞步变化,边歌边舞。 Ta-ge, singing and dancing at once;
  2. 亦作“蹋歌”。
  3. 拉手而歌,以脚踏地为节拍。参见“踏地”。
    唐•储光羲 《蔷薇篇》:“连袂蹋歌从此去,风吹香去逐人归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则天后圣历元年》:“尚书位任非轻,乃为虏蹋歌。”胡三省 注:“蹋歌者,连手而歌,蹋地以为节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五回:“记得昨宵踏歌处,有人连臂唱刀鐶。”邓拓 《忆多姿·赶集》词:“最是春风吹舞衣,踏歌如梦飞。”
  4. 指行吟;边走边歌。
    唐•李白 《赠汪伦》诗:“李白 乘舟将欲行,忽闻岸上踏歌声。”
国语辞典

tà gē
ㄊㄚˋ ㄍㄜ
释义
  1. 唱歌時以腳踏地為節奏。原為漢、唐時的風俗性歌舞,參與者連臂以腳踏地而歌。臺灣高山族同胞尚存有此種歌舞形式。也作「蹋歌」。
    唐.李白〈贈汪倫〉詩:「李白乘舟將欲行,忽聞岸上踏歌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