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úpèi

流配

liú pèi

ㄌㄧㄡˊ ㄆㄟˋ

释义
  1. 将罪犯迁徙至远方,即充军。 banish; send into exile;
    流配边疆。
  2. 把犯人发配到边远地方。
    《北齐书·元景安传》:“自外同闻语者数人,皆流配远方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建炎四年》:“自今官吏犯赃,虽未加诛戮,若杖脊流配,不可贷也。”清•袁枚 《新齐谐·狐祖师》:“我子孙以非类姦人,罪当加等,要不过充军流配耳,何致被斩?”
  3. 指被发配到远地的犯人。《隋书·炀帝纪上》:“﹝大业五年六月﹞戊午,大赦天下。
    开皇 已来流配,悉放还乡。”《宋史·刑法志三》:“端拱 二年,詔免 岭 南流配荷校执役。”
国语辞典

liú pèi
ㄌㄧㄡˊ ㄆㄟˋ
释义
  1. 將罪犯發放到偏遠地方。也作「配流」。
    《隋書.卷三.煬帝紀上》:「開皇已來流配,悉放還鄉。」《宋史.卷一.太祖本紀一》:「貶降者敘復,流配者釋放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