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理

fǎ lǐ

ㄈㄚˇ ㄌㄧˇ

释义
  1. 法律的理论依据。 theory of law; legal principle;
  2. 法律;法律原理。
    《东观汉记·张禹传》:“明帝 以其明达法理,有 张释之 风,超迁非次,拜廷尉。”《隋书·裴蕴传》:“藴 亦机辩,所论法理,言若悬河,或重或轻,皆由其口,剖析明敏,时人不能致詰。”宋•王安石 《未复旧官光禄寺丞赵瑾改大理寺丞制》:“尔造行不谨,陷於法理,比更赦宥,復序故官。”李大钊 《国情》:“以新约法为物,无吾儕管窥法理之餘地。”
  3. 相术家谓骨法及皮肤纹理。
    汉•王充 《论衡·骨相》:“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,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。”
  4. 佛教语。佛法的义理。
    《晋书·王珉传》:“时有外国沙门,名 提婆,妙解法理,为 珣 兄弟讲《毗曇经》。”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唱导论》:“唱导者,盖以宣唱法理开导众心也。”
国语辞典

fǎ lǐ
ㄈㄚˇ ㄌㄧˇ
释义
  1. 法律與情理。
    《書經.呂刑》「惟察惟法,其審克之」句下漢.孔安國.傳:「惟當清察罪人之辭,附以法理,其當詳審能之。」《後漢書.卷七六.循吏傳.王渙傳》:「其冤嫌久訟,歷政所不斷,法理所難平。」
  2. 法律的原理。如立法立義、法律秩序所包含之各種原理或原則等。
    《東觀漢記.卷一一.張禹傳》:「明帝以其明達法理,有張釋之風,超遷非次,拜廷尉。」
  3. 條理,事物的道理。
    《王充.論衡.骨相》:「非徒富貴貧賤有骨體也,而操行清濁亦有法理。」
  4. 佛教所闡述的道理。
    《晉書.卷六五.王導傳》:「時有外國沙門名提婆,妙解法理,為珣兄弟講毗曇經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