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áochén

条陈

tiáo chén

ㄊㄧㄠˊ ㄔㄣˊ

條陳

释义
  1. 分开条目来述说。 present item by item;
  2. 旧时下级向上级分条讲述事情、建议或意见的文书。 memorandum to a superior officer;
    上条陈。
  3. 分条陈述。
    《汉书·李寻传》:“夫变异以来,各应象而至,臣谨条陈所闻。”宋•陈亮 《廷对》:“凡可以同风俗、清刑罚、成泰和之效者,悉意而条陈之。”清•陈康褀 《郎潜纪闻》卷一:“如 贵州 诸生 黎庶昌、江苏 监生 周同穀 条陈时事,諭旨亦称其‘不为无见’,令疆臣酌筹办理。”洪深 《青龙潭》第四幕:“我上过一个呈文给省政府,条陈兴修水利的意见。”
  4. 指分条陈述意见的呈文。
    清•孔尚任 《桃花扇·逮社》:“准了礼部尚书 钱谦益 的条陈,要亟正文体,以光新治。”鲁迅 《而已集·反“漫谈”》:“我所目睹的一打以上的总长之中,有两位是喜欢属员上条陈的。于是听话的属员,便纷纷大上其条陈。”李劼人 《大波》第一部第一章:“宏道 老兄又在拟具甚么地方自治条陈么?”
  5. 指一般的意见书。
    叶圣陶 《搭班子》:“我好久要向你们教员先生上条陈,一天至少上八点钟,这才于学生有点益处。”
国语辞典

條陳

tiáo chén
ㄊㄧㄠˊ ㄔㄣˊ
释义
  1. 分條陳述。
    《漢書.卷七五.眭兩夏侯京翼李傳.李尋》:「夫變異之,各應象而至,臣謹條陳所聞。」《清史稿.卷一二六.河渠志一》:「鐵保等條陳修防各事,惟於原議高堰石坦坡,未曾籌及蓄清刷黃,專在固守高堰,實得全河關鍵,以柔制剛,其法最善。」
  2. 原指條奏天子之呈文,後泛稱分條陳述意見之呈文。
    清.孔尚任《桃花扇》第二九齣:「准了禮部尚書錢謙益的條陳,要亟正文體,以光新治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六回:「那苟觀察前兩年上了一條陳給制臺,是講理財的政法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