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īshì

推事

tuī shì

ㄊㄨㄟ ㄕˋ

释义
  1. 旧时法院的审判员。 judge;
  2. 推尊侍奉。 recommend and wait on;
    《宋书·南平王铄传》:“鑠 素不推事 世祖,又为 元凶 所任,上乃以药内食中毒杀之。”《南史·范云传》:“梁武 与兄 懿 卜居东郊之外, 云 亦筑室相依……因是尽心推事。”
  3. 推荐职务。
    《南齐书·张岱传》:“若以家贫赐禄,此所不论;语功推事,臣门之耻。”
  4. 勘断案件。亦为官名。宋代称大理寺推丞、评事。后亦以泛称法官、审判员。
    唐•张鷟 《朝野佥载》卷五:“敕令能推事人勘当取实。”《宋史·职官志五》:“左右推事有飜异者互送,再有异者朝廷委官审问,或送御史臺治之。”郭沫若 《初出夔门》二:“京官是同县的举人,也是在 日本 留过几个月学的,在做着高等审判厅的推事。”马南邨 《燕山夜话·“推事”种种》:“古今审判案件的官员叫做‘推事’,这个职务相当于现在法院的审判员。”
国语辞典

tuī shì
ㄊㄨㄟ ㄕˋ
释义
  1. 職官名。隸屬大理寺。宋代推丞、評事的省稱,掌審判案件,詳慎用刑等事。職位分左右,左管斷刑,右管治獄。
  2. 舊稱專職審理訟案的司法官,各級法院均設之。現已更名為「法官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