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拿

bǔ ná

ㄅㄨˇ ㄋㄚˊ

释义
  1. 捉拿。 arrest; capture; catch;
  2. 亦作“捕拏”。捉拿。
    《清会典·刑部三·尚书侍郎职掌三》“捕盗”注:“邻境州县,遇移关一到,亦协力捕拏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回:“只有他领着南 赣 数郡一齐归降,所以朝廷尤把他罪状的狠,悬赏捕拿。”鲁迅 《而已集·略谈香港》:“他忙了一路,替我计画,禁止上陆时如何脱身,到埠捕拿时如何避免。”
国语辞典

bǔ ná
ㄅㄨˇ ㄋㄚˊ
释义
  1. 捉拿、追捕。
    《儒林外史》第一○回:「魯編修道:『古語道得好:無兵無糧,因甚不降?』只是各偽官也逃脫了許多,只有他領著南贛數郡一齊歸降,所以朝廷尤把他罪狀的狠,懸賞捕拿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