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指天为誓”、“指矢天日”。
语本 唐 韩愈 《柳子厚墓志铭》:“指天日涕泣,誓生死不相背负。”清•李渔 《慎鸾交·赠妓》:“蕙娘 与你指天誓日,愿做偕老夫妻。”清•龙启瑞 《答罗生书》:“所指天誓日,力求无负者,惟公正二字,此心未之或忘。”茅盾 《清明前后》第四幕:“余为民 [像要指天誓日似的]:‘可是,我,我,例外。’”《新五代史·汉家人传·刘崇》:“道 揣 周太祖 意不在 贇,谓 太祖 曰:‘公此举由衷乎?’ 太祖 指天为誓。”宋•洪迈 《夷坚甲志·张夫人》:“人言那可凭,盍指天为誓?”清•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窦氏》:“女要誓; 南 指矢天日,以坚永约,女乃允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