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āotóumiàn

抛头露面

pāo tóu lù miàn

ㄆㄠ ㄊㄡˊ ㄌㄨˋ ㄇㄧㄢˋ

拋頭露面

动词

深居简出

释义
  1. 原义指妇女在公开场合出面,有贬义。现在则泛指人们在公开场合出现,仍有贬义,近似“出风头” show one’s face in public;
    还有一种是自己连名字也并不抛头露面,只用匿名或由“朋友”给敌人以批评。——鲁迅《文人相轻·明术》
  2. 旧谓妇女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中。封建道德认为是不体面的事。
    《荡寇志》第七二回:“至於小女,素日亦不抛头露面,今日因他的母亲阴寿,故到 玉仙观 里进香,不意弄出这等事来。”川剧《柳荫记》:“嘿,自古以来,女子应该谨守三从四德,岂能抛头露面,有玷门庭?”梁斌 《播火记》二:“姑娘家年轻轻的,在大街上走来走去,抛头露面……多么不好!”
  3. 今泛指公开露面。
    柳青 《创业史》第一部第十八章:“他在暗里给他拿点子,鼓劲儿,倒比自己抛头露面强得多。”刘心武 《班主任》:“他的父母感到再也难在老邻居们面前抛头露面,便通过换房的办法搬了家。”
国语辞典

拋頭露面

pāo tóu lù miàn
ㄆㄠ ㄊㄡˊ ㄌㄨˋ ㄇㄧㄢˋ
深居簡出
释义
  1. 舊時婦女不輕易出門,因此若外出見到生人則稱為「拋頭露面」。也作「露面拋頭」。
    《金瓶梅》第六九回:「幾次欲待要往公門訴狀,爭奈妾身未曾出閨門,誠恐拋頭露面,有失先夫名節。」《蕩寇志》第二回:「至於小女素日亦不拋頭露面,今日因她的母親陰壽,故到玉仙觀裡進香,不意弄出這等事來。」
  2. 泛指人輕易出現公眾場所,多含貶義。也作「露面拋頭」。
    如:「只知道整天拋頭露面,搶出鋒頭的人,不受歡迎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