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ún

巡抚

xún fǔ

ㄒㄨㄣˊ ㄈㄨˇ

巡撫

释义
  1. 古代官名,明代指巡视各地的军政、民政大臣,清代指掌管一省军政、民政的官员。 imperial inspector; provincial governor;
  2. 巡察安抚。
    汉•班固 《车骑将军窦北征颂》:“亲率戎士,巡抚疆城。”《北齐书·后主纪》:“是月,以水涝遣使巡抚流亡人户。”《明史·太祖纪三》:“乙丑,皇太子巡抚 陕西。”
  3. 官名。明洪熙元年始设巡抚专职。清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,总揽全省军事、吏治、刑狱、民政等,职权甚重。
    《明史·宣宗纪》:“大理卿 胡概 、参政 叶春 巡抚南畿 浙江,设巡抚自此始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十八回:“朝廷见他强干精明,材堪大用,便放了 四川 巡抚。”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三》:“巡抚,掌宣布德意,抚安齐民,修明政刑,兴革利弊,考覈羣吏,会总督以詔废置。”
  4. 指任巡抚之职。
    清•阮元 《小沧浪笔谈》卷三:“﹝ 乾隆 ﹞五十九年, 毕秋帆 先生奉命巡抚 山东。”
国语辞典

巡撫

xún fǔ
ㄒㄩㄣˊ ㄈㄨˇ
释义
  1. 巡視安撫。
    漢.班固〈竇將軍北征頌〉:「親率戎士,巡撫疆域。」《晉書.卷四十六.劉頌傳》:「咸寧中,詔頌與散騎郎白褒巡撫荊、揚。」
  2. 職官名。明代始設,職責為代天子巡視天下。至清朝則以巡撫為省級地方政府的長官,總攬一省的軍事、吏治、刑獄、民政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