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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章制度。 charter;
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触情放慝,不顾宪章。”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文章》:“朝廷宪章,军旅誓誥,敷显仁义,发明功德,牧民建国,施用多途。”唐•吴兢 《贞观政要·论赦令》:“智者不肯为恶,愚人好犯宪章。”明•汤显祖 《南柯记·荐佐》:“庶使臣政绩有闻,宪章无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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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申指法度。
唐•李白 《古风》之一:“废兴虽万变,宪章亦已沦。”王琦 注:“宪章,谓诗之法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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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法。
《礼记·中庸》:“仲尼 祖述 尧 舜,宪章 文 武。”宋•苏轼 《集英殿春宴教坊词·教坊致语》:“宪章六圣之典謨,斟酌百王之礼乐。”《明史·蒋德璟传》:“愿宪章二祖,修復旧制。”清•龚自珍 《古史钩沉论二》:“盖宪章者 文 武,而匪宪章 宣王,史之小罪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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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宪法作用的文件。亦指规定国际机构的宗旨、原则、组织的文件,如《联合国宪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