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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待葬或要改葬而暂将灵柩停放某处。 keep a coffin with corpse in a temporary shelter before burial;
痛存亡之殊制兮,将迁神而安厝。——潘岳《寡妇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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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作“安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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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葬。
《孝经·丧亲》:“卜其宅兆而安措之。”邢昺 疏:“宅,墓穴也;兆,塋域也。葬事大,故卜之。”汉•班固 《白虎通·崩薨》:“崩薨别号,至墓同,何也?时臣子藏其君父,安厝之义,贵贱同。葬之为言下藏之也。”唐•吴少微 《为任虚白陈情表》:“两柩双魂,未遑安厝。”元•无名氏 《合同文字》第三折:“将骨殖一担挑来,指望的傍祖塋好生安厝。”清•李渔 《意中缘·救美》:“奴家原为葬亲而来,还要到 莆田 安厝了二亲,然后转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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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放灵柩待葬。
清•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妖宅》:“二小人舁一棺入,仅长四寸许,停置凳上。安厝未已,一女子率廝婢数人来,率细小如前状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一二回:“且説 贾政 等送殯到了寺内,安厝毕,亲友散去, 贾政 在外厢伴灵, 邢 王 二夫人等在内,一宿无非哭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