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仪

sī yí

ㄙ ㄧˊ

司儀

释义
  1. 报告典礼或大会的进行程序的人。 master of ceremonies;
  2. 官名。《周礼·秋官》有司仪,负责接待宾客的礼仪。北齐有司仪署,隋唐因之,属鸿胪寺,掌凶礼丧葬之事。宋以后不设。明代之司仪主管陈设引奏礼仪,清废。参阅《通典·职官八》、《明史·职官志三》。
  3. 举行典礼时报告进行程序的人。
    吴晗 《哭公朴》:“拿了通电宣言的底稿,到处奔走,邀约签名的有 公朴,办印刷、分发的有 公朴,主持《民主周刊》的有 公朴,有些会场中当司仪的还是 公朴。”
  4. 谓举行典礼或大会时报告进行程序。
    陈残云 《山谷风烟》第三九章:“他代表工作队,按着主席团的布置,负责大会的司仪。”
国语辞典

司儀

sī yí
ㄙ ㄧˊ
释义
  1. 職官名
    《周禮》秋官之屬,掌理接待賓客的禮儀。北魏置司儀官,北齊改司儀署,隋唐沿置。
  2. 在典禮中贊禮及報告進行程序的人。